- 收听数
- 0
- 性别
- 保密
- 听众数
- 10
- 最后登录
- 2018-1-15
- QQ
- UID
- 1752
- 阅读权限
- 40
- 帖子
- 4983
- 精华
- 0
- 在线时间
- 308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2-12-1
- 科研币
- 37
- 速递币
- 5094
- 娱乐币
- 13520
- 文献值
- 478
- 资源值
- 0
- 贡献值
- 59
|
“下班买菜时不小心滑倒骨折,算工伤吗?”针对网友提出的疑问,陈宗文说,所谓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若因买菜不小心摔倒,不算工伤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规定》自今日起实施。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另据中国新闻网此前报道,官方对“合理时间”有一定的定义:“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表示,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
对于“合理路线”的范围,赵大光举例称,“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必须的活动呢?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所以理解这一条规定,我们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快速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