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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列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铁证
在这本著作中,井上清教授重点引用了中国明清两代出使琉球国使臣、即册封使的笔述记录,说明钓鱼列岛不属于琉球王国,而属于中国。琉球介于日本与中国之间,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国。明初,琉球群岛分立中山、山南、山北三国,后由中山国统一全岛,故又称中山国。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太祖遣杨载出使琉球,琉球国王察度以中山王的名义上表称臣,成为明朝的属国,此后奉中国年号,使用中国文字和历法,其国王所在的守礼门内的王宫正殿虽小,但大致仿效北京太和殿式样而建。都城坐东朝西,表示效忠西边的中国。又在首都(今首里王城)修建孔庙。定期每二年一次向明朝进贡。而每逢老国王去世或新国王即位,中国循例遣使前往致祭和册封。这些使臣回国后,均写有使录或出使纪要。从1372年(明洪武五年)到1879年(清光绪五年)500多年中,琉球国渡海来华的贡使团有241次,其中明代173次,清代68次。而明清两朝前往琉球册封、宣慰的使团有23次,琉球国来华答谢的使团也有23次。目前所能见到的使臣出使记录,大致有陈侃、高澄撰写的《使琉球录》,郭汝霖的《使琉球录》,汪揖的《使琉球录》,萧崇业、谢杰撰写的《使琉球录》,夏子阳、王士祯撰写的《使琉球录》,李鼎元的《使琉球记》等书。这些使臣的使录中均记有出使路径、所经岛屿时刻、中国与琉球国的疆界划分。
最早记载钓鱼列岛的历史文献资料当推明代永乐年间的手抄本《顺风相送》一书。是书现存英国牛津大学德波林图书馆。在“福建往琉球”条下,记述了从福建至琉球使船途经小琉球鸡笼山(台湾基隆)、彭家山、钓鱼屿(即钓鱼岛)、姑美山、赤尾屿等岛屿,最后进入琉球国境所需要的时间。而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三岛之名同时出现于一书,则当推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陈侃、高澄撰写的《使琉球录》。是书写道:“八日出海口,…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即台湾)。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即瓶架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十一日夕,见姑(古)米山,乃属琉球者。”
井上清教授在书中引用陈侃、高澄的《使琉球录》一书中的相关记载时说:“重要的,陈侃以‘久米岛乃属琉球者之说’,以及郭汝霖《使琉球录》一书中关于‘赤屿界琉球地方山也’的记载。指出这两岛之间为水深二千公尺的海沟,是什么岛屿也没有。因此,陈书将福州航行至那霸最早到达的琉球领地为久米岛,记为琉球领(地)。郭书则记载中国最东端的岛屿——赤尾屿,认为是中国界分琉球的地方山。两书很明显地从不同角度来说明一件事情,即中琉的分界。”在评论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志《中山世鉴》一书时,井上清教授指出,向象贤在政治上是亲日派,即使这样,他在监修这本书时,书中也“完全采纳了陈侃、高澄的记述,云久米岛为琉球领土,赤屿以及其以西则为非琉球领土。说明此事(指中琉这一分界)不仅对于当时中国人,就是对琉球人来说,也是很清楚的”。非常明确地认定钓鱼列岛不是琉球领土的事实,而且无论在琉球国一方,还是在中国一方,“一点也没有说到该岛等不是中国的领土”。
井上清教授在书中还引用了明朝嘉靖年间胡宗宪为抗倭斗争编绘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图录来进一步论证钓鱼列岛属于中国。他说:“该书卷一沿海山沙图中幅七、幅八所跨范围,有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屿,其中依鸡笼山、彭家山、钓鱼屿、花瓶山、黄尾山、橄榄山,赤尾屿之顺序,由西向东接续。此图也显示钓鱼诸岛被算在福建沿海中国所领诸岛内。”“《筹海图编》卷一不只包括福建,举凡倭寇所袭扰的中国沿海全域之地图,股票t+0平台898218.com均按西南地方至东北地方之顺序刊载,但不论那一幅,皆不载中国领土以外的地区。若说其中只有钓鱼台诸岛不属于中国领土,在书中却又找不到其根据。总之,不论如何,说钓鱼台诸岛不是中国领土,此种说法,不过是强词夺理的梦话而已。”井上清教授引用《筹海图编》图录时还指出:是书卷一为《沿海山沙图》,在《福建七》、《福建八》两图内均清晰地标明鸡笼山、彭家山、钓鱼屿、花瓶山、黄尾山、赤屿等钓鱼列岛的地理位置,将钓鱼列岛涂成和中国本土一样的颜色,列为中国海防区域。这点很重要。因为筹海是为了抗倭斗争。军事图录所画防御地域属于国防前沿,即一国疆界所及之地,带有宣示国家领土主权的重大意义。“把钓鱼台诸岛列入海上防卫区域内,并标明其位置及其管区,这不外就是横田(日本国际法学家)所说的在附近的岛屿和陆地上设置行政机关和警察力量”。
井上清教授不仅引用中国册封使的使琉文献资料,而且也引用日本学者的有关论述来证明钓鱼列岛不属于琉球国,而属于中国。仙台人林子平著有《三国通览图说》一书,书中插图将钓鱼列岛涂成与中国本土相同的颜色。对此,井上清教授说:“从这幅图可以一目了然,子平将钓鱼台诸岛视为中国领土一事,一点问题也没有。”
针对日本政府、右翼团体和财团御用的报纸舆论散布的所谓钓鱼列岛系“无主地”的怪论,井上清教授对钓鱼列岛领有权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历史解释。他指出册封使述录和《筹海图编》之类的著作具有官方文书的性质,认定钓鱼列岛“并非是无主地”。“依据欧洲16、17世纪,凡发现新土地者,即为领有者,如果这个法理可以适用,那么钓鱼台诸岛,除中国外,无其他国家领有。为什么?因为可以确实证明此岛之发现者乃是中国人,其所发现之土地上附以中国名称,这名称均屡次记载于中国官方记录——册封使的使录上。”对于井上清教授有关钓鱼列岛领有权的这个历史解释,日本历史学者喜友铭正嗣表示赞同,也认为“钓鱼台列屿为中国人发现,为中国所有,绝非无主之地”。
井上清教授在是书中还指出钓鱼列岛在日本未吞并琉球前,就不属于琉球王国,那么在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王国后,当然也不属于日本,这是一定之理。根据井上清教授的这一科学论证,我们还可以以1880年中日琉球问题交涉中,日方提出的“分岛改约说”中并不包括钓鱼列岛,证明钓鱼列岛不属于日本的事实。1879年日本悍然吞并琉球后,中国对日提出交涉。李鸿章挽请美国卸任总统格兰忒从中调停,格氏提出琉球“三分说”。当时日本急于谋求修改中日友好通商条规,希图获得西方列强用发动侵略战争从中国获得的“利益均沾”和最惠国待遇等条款。所以,同意琉球“三分说”,即将琉球北部划归日本,中部存球祀,南部划归中国。当时双方还签订了草约。但因其时中国还忙于同俄国交涉收复新疆伊犁一事,无暇顾此及彼,日本公使穴户玑不能“久待”,骤然回国,遂至换约未成。不过即使换约,琉球能否独立存在,大有问题。琉球当时已完全为日本所控制,所谓“三分说”,事实上根本办不到,它不过是日本以此为诱饵“餂我中国”。琉球“三分说”虽未成事实,但有一点,在“三分说”中,并不包括属于中国的钓鱼列岛。
井上清教授在书中详细地揭露日本政府谋夺钓鱼列岛的经过,指出日本为谋夺钓鱼列岛前后历时达9年之久。日本政府久欲将中国钓鱼列岛作为谋夺中国台湾、澎湖列岛乃至中国大陆的前沿之地,遂借发动中日甲午战争,将其窃夺到手。井上清教授指出,明治政府之窃夺中国钓鱼列岛,从开始一直到最后,完全保持秘密,一直是瞒着中国及各国的耳目进行的,是一种偷偷摸摸的罪恶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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