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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有特殊技能。
其领导要求A将此技能教授于自己的关系户B。
待教会之日即是取代之时。
A不教,领导即以不服从管理为名处分扣钱,甚至调岗开除。
请问领导此举是否合理合法。
A某应对如下:
1.不是不肯教,而是实在不会教(不是工作态度问题,而是工作能力问题),可接受调岗调薪,但不能接受处分扣钱及开除。
2.调岗调薪后在外找工作,找到后即跳槽。
领导处理如下:
在1个月离职期内必须教会B,否则以工作未交接完毕为由不办理退工手续,甚至追究A某法律责任。
讨论:
1、A某如此应对是否可行,有无更好的办法,如果是你,你会怎样应对?
2、领导如此处理是否妥当,有无触范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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