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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2日体育专电(记者公兵)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2日公开寻求2016-2020年中超联赛电视公共信号制作及版权合作伙伴,要求参与企业每年度报价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中超公司在项目说明中称,合作伙伴将负责:1、信号制作、传输:在合作期内,按照中超公司规定的标准,完成中超联赛每赛季全部比赛的信号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中超联赛的锦标赛或者明星赛,包括开幕式、评奖活动在内的所有基于联赛的官方活动)、包装和传输工作。2、销售中超联赛视频版权:在合作期内,按照中超公司规定的要求,完成中超联赛视频版权销售工作,具体销售范围包括: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卫星电视平台;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地方电视台;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新媒体;境外全媒体(电视+新媒体等)。
项目合作要求:1、制作中超联赛每赛季全部比赛信号(包含集锦编辑制作),其中一个赛季中应该提供不少于720小时内容的电视公共信号。2、中超联赛视频版权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卫星电视平台销售要求:须保证在全国性电视媒体的体育频道播出;须保证中超公司已有协议规定的权益;须保证所有播出平台均完整体现中超联赛赞助商在公共信号中的商务权益。3、中超联赛视频版权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地方电视台销售要求:须保证16家中超俱乐部中,至少12家俱乐部所在城市地方电视台的播出;须保证所有播出平台均完整体现中超联赛赞助商在公共信号中的商务权益。4、中超联赛视频版权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新媒体销售要求:须保证每赛季至少两家新媒体平台对中超联赛全部比赛的播出;须保证所有播出平台均完整体现中超联赛赞助商在公共信号中的商务权益。5、中超联赛视频版权在境外全媒体(电视+新媒体等)销售要求:须保证每赛季至少两家境外媒体平台对中超联赛的播出。6、合作费用报价:每年度报价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须按照中超公司要求的方式支付款项。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17日,由企业授权代表前往中超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正式报名并通过相关资质审查的企业为三家及三家以上时(如不足三家时将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合作伙伴),中超公司将于9月21日向入围企业发出参加评选的通知。收到通知的企业在领取相关材料后于9月22日参与讲解顺序抽签。参评企业将于9月25日在中超公司会议室参加讲解,如未能按时参加讲解,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参评企业需进行不超过20分钟的现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企业优势、合作方案等;同时对中超公司股东代表进行不超过20分钟的现场答疑。在全部入围企业完成方案陈述和答疑后,中超公司股东代表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程序确定最终的合作伙伴和候补合作伙伴各一家。如最终合作伙伴未能与中超公司就协议事宜达成一致,中超公司将与候补合作伙伴进行协议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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