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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案”后,或严查挂靠、走票!
来源:《财经》杂志 2016-03-25 09:12
山东庞氏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案轰动全国,引起儿童家长的恐慌和舆论的愤怒。
以庞氏母女为中心,上线和下线共存,涉案人员300余人,跨越24省市,前后作案时间5年,织就一张灰色的疫苗流通网络。湖南一家涉案医药企业的法人代表唐建敏在接通《财经》记者电话时,承认问题疫苗确是从公司流出的,还“经过了中间环节”。
这里的“中间环节”,实际上涉及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药代表、医疗机构、疫苗接种人员,甚至监管部门有部分人员也参与其中。
疫苗供应受到政府管制,一类疫苗通常由省级CDC组织招标采购,免费供应;二类疫苗由省、市疾控部门主导的招标,统一供应,费用自付。因为疫苗涉及数量较少,比较小众,又属于各级疾控部门单独管理。
在流通领域,只有获得许可的批发企业才能经营疫苗。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这也就是山东疫苗案中不断提到的“冷链”。而且,疫苗流通全过程此前都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实行全程监控,流通各个环节按照要求都应该扫描并记录信息。
此外,并非所有医疗机构都能进行接种,只有获得资质的医疗机构才能进行接种。而且,接种机构购进疫苗时必须索要一系列证明,保证药品来源真实合法。
尽管政府部门设置一张看似严密的管理网络,但是疫苗领域时而曝出问题,疫苗质量不时引起质疑,疫苗招标黑幕不断,疫苗销售回扣已是常态。而疫苗的问题在医药健康产业中普遍存在。
在行业潜规则下,山东疫苗案并非孤例。一般来说,疫苗招标以省为单位进行,确定生产企业,后由生产企业指定本地供应商,并由后者将药品送到接种机构。
一些从业者发现外省市的进货价更加低,就会绕过中标供应商去拿货。除了疫苗,其他普通药品同样存在,这就是业内尽人皆知的“窜货”,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窜货”本来不是坏事,价格本来就是市场的一种信号。不过,在管制严格的药品领域,获得低价药品后,再按照正常中标价销售,各环节参与者都可以分得更多利益,行为进而产生扭曲。
医疗服务价格受到政府的管制,多开药品,多用高价药成为弥补医生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样,诱导患者多用疫苗,用高价疫苗,从药企收受回扣,部分医生也习以为常。如果按照既有规定,这些“来路不正”的疫苗,接种单位和医生其实完全有可能知情,但是因为涉及利益,往往选择了沉默。
另外,外地疫苗流入本地市场,实际上已经破坏了本地的药品招标和供应体系,本地供应商原本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和接种机构提出质疑。但是,如果本地供应商及其员工参与进来,参与利益分配,自然也就不吭声了。唐建敏显然就属于本地中标供应商参与到潜规则中,成为“中间环节”的一环。
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因为药品的“来路不正”,“窜货”者一般也不敢经过正规的药品物流公司,有时就偷偷摸摸地用大货车进行运输。山东疫苗案中,庞氏母女缺乏冷链设备非法经营疫苗,但是可以“挂靠”在正规企业下运行。另外,即使“来路不明”的疫苗和药品,他们也能提供正规发票,构成了业内另一个常见的现像“走票”。
“挂靠”“窜货”“走票”这些普通人不懂的陌生词汇,轻易就能突破现有的监管网络,构建出一系列行业潜规则。而且,这一系列潜规则恰好与整个医药产业小散乱格局适应。中国的医药企业数量多达5000家之多,普遍规模偏小,因此大部分企业的销售几乎完全依靠外包代理商。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452460家,其中仅法人批发企业11632家、非法人批发企业1642家。从业者多达500万人。因为医药市场竞争激烈,医院非常强势,为能在集中采购中中标,部分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把太多资源花在回扣销售上,药品质量、生产研发创新、冷链建设等反而会被企业所忽视。
这一产业格局及其背后的潜规则,已经“俘虏”中国医药产业和医疗机构多年。实际上,破除这一格局一直就是中国医改的关键。
只要医药产业继续受到不当管制,从业者将继续深陷潜规则,类似山东疫苗案就不可能被杜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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